各州(市)科技局,各国家级、省级高新区管委会,各国家级经开区管委会,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券推广运用力度,引导省内优质科技创新资源服务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,推动科技创新资源及要素充分流动,激励创新主体加大科技研发投入,根据《云南省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》(云财规〔2023〕7号),省科技厅建立常态化遴选机制,按季度组织符合条件的机构进入到省级科技创新券科技服务机构库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近期,省科技厅在昆明市第一批次高新技术企业评审现场发现,有个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计(鉴定)报告存在无报备统一码、数据偏差过大、赋码后又撤码等情况。为降低企业成本,提高高企认定质量,避免企业上当受骗,营造良好的高企认定培育环境,省科技厅特作如下提醒:
一、关于选择第三方审计机构的提醒。根据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(国科火发〔2016〕32号)和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》(国科火发〔2016〕195号)要求,建议企业从省财政厅、省税务局门户网站上公布的通过备案名单中选择审计机构。若对会计(税务)师事务所等第三方审计机构无法判别,建议企业向所属地科技管理部门咨询。一直以来,省科技厅从未指定任何第三方审计机构。
各州(市)科技管理部门,各高新技术企业:
为贯彻落实《云南省领军企业自主认定高层次人才试点工作实施细则》(云党人才办〔2023〕4号),根据《产业创新人才专项实施细则(试行)》(云党人才办〔2022〕5号)有关规定,省科技厅拟在全省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中遴选10户高新技术领军企业进行产业创新人才自主认定试点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有关单位:
根据《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》(国科发政〔2017〕115号)和《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》(国科火字〔2022〕67号)等有关规定,经企业自主评价、州(市)评价机构审核等程序,现将云南省2023年第3批179家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(详见附件)予以公示。公示时间自2023年5月15日至5月26日, 公示期10个工作日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向省科技厅书面反映,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实名并附联系方式。超出公示期的异议将不予受理。
近日,云南省科技厅印发了新修订实施的《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建设实施办法》(云科规〔2023〕2号)。为便于各地各部门、各高校、科研机构、企业和社会各界理解有关内容,现就主要内容解读如下。
一、修订背景及必要性
各州(市)科技管理部门,有关单位:
《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建设实施办法》经省科技厅厅务会审议通过,现印发实施,请抓好贯彻落实。
根据《云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(暂行)》(云工信规〔2023〕1号)、《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》(中小〔2023〕12号)的相关要求,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相关专家复核,根据评审结果产生拟入库企业名单。
现将创新型中小企业拟入库名单(947户)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拟入库名单(496户)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自2023年4月22日至2023年4月27日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,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,以便核实查证。
关于开展2023年度“兴滇英才支持计划”申报工作的公告
根据《云南省“兴滇英才支持计划”实施办法》,现就2023年度“兴滇英才支持计划”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