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推动创新链与产业链深度融合,以强链、补链、延链助力昆明高质量发展,加快区域性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,根据《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〈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29条措施〉的通知》精神,结合昆明实际,制定以下措施。
《云南省“十四五”产业园区发展规划》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一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
1.申报范围: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。
各州、市人民政府,省直各委、办、厅、局:
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18条措施》和《高新技术企业加快发展9条措施》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